级别
| 乡镇
| 分布范围
|
一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商贸集中区
|
上街镇
| 上街镇区:东至厚美村,西、南至国道316,北至新峰村部;高新区东至闽江边,西至旗山大道,南至溪源江,北至建平路
|
尚干镇
| 尚干镇区:两侧至闽江支流和省道203
|
二级
| 甘蔗街道
| 1级地以外闽侯县县城商贸集中区
|
上街镇
| 1级地以外东至乌龙江,西至红峰村,南至建平村部区域;岐安学生街、师大学生街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镇中心区
|
尚干镇
| 1级地以南省道203两侧区域
|
青口镇
| 青口镇中心区
|
三级
| 甘蔗街道
| 鹰厦铁路以南除1、2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
荆溪镇
| 荆溪镇中心区东至荆溪村部,西至荆溪镇政府区域
|
上街镇
| 大学城区域:1、2级地以外,东至闽江,西至岐安学生街,南至马保村,北至联心村区域
|
南屿镇
| 2级地以外,县道117两侧区域、葛岐村区域;福永高速以东至大樟溪,南北分别至旗山高速入口和福州西高速入口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区域:福银高速以南、西至闽江直流,省道203两侧区域;福银高速以北至闽江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
| 祥谦镇政府以南至高速路口,国道324两侧区域
|
青口镇、尚干镇
| 海峡汽车城和青口镇区:东至镜上村,西至村里村部,南至青口镇区,北至省道203区域
|
四级
| 甘蔗街道
| 3级地以东至坛石山博物馆区域
|
荆溪镇
| 3级地以东至鹰厦铁路区域;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的桐口、古三洲和永丰区域以及文山里软件园区域
|
上街镇
| 大学城3级地以东至闽江,以西至福银高速,以南至马保村部,以北至沙堤村部区域;马保村西至福银高速区域
|
南屿镇
| X117县道两侧;3级地以外柳浪村、流洲村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镇中心区
|
祥谦镇
| 乌龙江大桥至祥谦镇政府国道两侧区域
|
青口镇
| 国道324两侧镜上村区域;青口镇区3级地以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沈海高速区域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
|
五级
| 甘蔗街道
| 陈店湖片区、铁岭工业区和鹰厦铁路以南洽浦村区域
|
五级
| 荆溪镇
| 鹰厦铁路以东至光明温泉区域和荆溪镇4级地以东至闽江区域
|
上街镇
| 沙堤村4级地以西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两园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商贸物流区:东至泽洋村,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南通镇政府
|
祥谦镇、青口镇
| 省道203两侧中院村区域;乌龙江大桥至祥谦镇政府国道两侧4级以外区域;兰圃村部区域;青口镇区4级地以西至福银高速区域;国道324两侧东南汽车厂区域;东西台工业区区域
|
白沙镇
| 4级地以外至白沙南山洋工业区
|
鸿尾乡
| 4级地以外至鸿尾园工业区
|
六级
| 竹岐乡、白沙镇、鸿尾乡、甘蔗街道、荆溪镇、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青口镇、尚干镇
| 定级范围内除1、2、3、4、5级地以外的区域
|
(二)闽侯县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级别
| 乡镇
| 分布范围
|
一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新区: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东至洽浦村部,西至甘竹大桥
|
荆溪镇
| 软件园区域:绕城高速永丰段以东区域
|
上街镇、南屿镇
| 东至乌龙江,西至国道316、旗山大道、新保路、福银高速,南至南屿互通,北至鲤鱼洲宾馆
|
二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
| 鹰厦铁路以南除了1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
|
上街镇
| 大学城区域:东至国道316、旗山大道,西至学府路,南至浦上大桥路口处,北至博士后缘墅
|
南屿镇
| 南屿镇区:县道117两侧区域;福永高速以东至大樟溪区域,南至福永高速旗山入口处
|
南通镇
| 福银高速以南至南通镇政府,东至规划罗洲路,西至大樟溪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尚干镇区、海峡汽车城区域:东至闽江支流一、西至龙醒村,南至杨厝村部,北至尚干镇区;青口镇区
|
三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
| 鹰厦铁路以北至光明温泉区域,东至厚屿村,西至溪下村
|
上街镇
| 1级地沙堤村以西、2级地以西至福银高速区域
|
南屿镇
| X117县道两侧中溪村和南前村区域;福永高速以西至南屿镇区区域
|
南通镇
| 福银高速以南至南通镇政府,东至闽江支流,西至规划罗洲路区域;福银高速以北至闽江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国道324祥谦镇政府至福银高速段两侧区域;青口镇区2级地以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宏三村部区域
|
四级
| 甘蔗街道
| 鹰厦铁路以北至南山村,东至铁岭工业区,西至陈店湖区域
|
四级
| 荆溪镇
| 鹰厦铁路永丰段以北牛远亭区域
|
竹岐乡
| 国道316以东至榕西村部区域
|
上街镇
| 沙堤村3级地以西榕桥村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两园区域:南屿镇区3级地以西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商贸物流区:东至泽洋村,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南通镇政府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国道324乌龙江大桥至祥谦镇区段两侧区域;青口镇区2、3级地以西至澜澄村部,南至卜洲村部,北至双龙村部区域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
|
五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
| 除了1、2、3、4级以外的其他评估区域
|
竹岐乡
| 国道316以东竹岐乡镇区;榕西村4级地以东至闽江区域
|
上街镇、南屿镇
| 除了1、2、3、4级以外的其他评估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镇区3级地以南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龙祥岛区域;福银高速以东至绕城高速除了2、3、4级地以外的其他评估区域;福州南连接线高速以东至沈海高速除了2、3、4级地以外的其他评估区域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4级地以外,东至白沙湖,西至南方液压泵厂,南至闽江,北至南山洋工业区区域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4级地以东区域,南至官路村部,北至福银高速区域
|
六级
| 竹岐乡、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白沙镇、鸿尾乡
| 定级范围内除1、2、3、4、5级地以外的区域
|
(三)闽侯县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级别
| 乡镇
| 分布范围
|
一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区:鹰厦铁路以南,县道115以北,东至昙石山中大道,西至闽侯县政府
|
上街镇
| 上街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道316、旗山大道以东至乌龙江,南至马排村边的河流,北至红峰村边的河流
|
二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新区:1级地以外,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东至坛石山博物馆,西至青岐村口
|
荆溪镇
| 荆溪镇区、文山里、厚屿、梧桐片区: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东至文山里软件园,西至绕城高速与县道114交接处
|
上街镇
| 侯官村片区及大学城片区:1级地向西至学府路,向南至大樟溪,向北至鲤鱼洲宾馆
|
南屿镇
| 南屿镇区及两园片区:东至大樟溪,西至芝田村部,南至少管所,北至闽江
|
二级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东至沈海高速,西至闽江支流,南至青口溪东村部,北至尚干镇区
|
三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
| 铁岭工业区、荆溪小城镇建设区、永丰、厚屿、溪下村区域:2级地以外,东至鹰厦铁路,西至洽浦村部,南至闽江,北至铁岭工业区
|
竹岐乡
| 国道316两侧区域
|
上街镇
| 鲤鱼洲宾馆区域,沙堤村2级地以北区域,大学城2级地以西至福银高速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镇2级地以西至旗山脚下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海峡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商贸物流区域:东至文山村部,西至闽江直流,南至泽苗村部,北至闽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2级地向东至团结村部,向西至山后村,向南至坊口村,向北至乌龙江大桥
|
四级
| 甘蔗街道
| 陈店湖片区
|
荆溪镇
| 溪下村3级地向南北两侧扩散区域
|
上街镇、南屿镇
| 除1、2、3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
|
南通镇
| 3级地向西至大樟溪区域
|
祥谦镇
| 省道203以北、3级地以东以及兰圃村区域
|
青口镇
| 3级地向南至卜洲村和梅岭村区域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316国道周边奎石村区域
|
五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除1、2、3、4级地外的其他区域,含:光明温泉、龙祥岛、螺洲大桥互通口区域、东西台工业区
|
竹岐乡
| 3级地以东至闽江区域
|
白沙镇
| 4级地以外至白沙南山洋工业区
|
鸿尾乡
| 4级地以外至鸿尾园工业区
|
六级
| 竹岐乡、白沙镇、鸿尾乡
| 定级范围内除1、2、3、4、5级地以外的区域
|
(四)闽侯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级别
| 乡镇
| 分布范围
|
一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商贸集中区
|
上街镇
| 上街镇区:东至厚美村,西、南至国道316,北至新峰村部;高新区东至闽江边,西至旗山大道,南至溪源江,北至建平路
|
一级
| 尚干镇
| 尚干镇区:两侧至闽江支流和省道203
|
二级
| 甘蔗街道
| 1级地以外闽侯县县城商贸集中区
|
上街镇
| 1级地以外东至乌龙江,西至红峰村,南至建平村部区域;岐安学生街、师大学生街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镇中心区
|
尚干镇
| 1级地以南省道203两侧区域
|
青口镇
| 青口镇中心区
|
三级
| 甘蔗街道
| 鹰厦铁路以南除1、2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
荆溪镇
| 荆溪镇中心区东至荆溪村部,西至荆溪镇政府区域
|
上街镇
| 大学城区域:1、2级地以外,东至闽江,西至岐安学生街,南至马保村,北至联心村区域
|
南屿镇
| 2级地以外,县道117两侧区域、葛岐村区域;福永高速以东至大樟溪,南北分别至旗山高速入口和福州西高速入口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区域:福银高速以南、西至闽江直流,省道203两侧区域;福银高速以北至闽江区域
|
祥谦镇、尚干镇
| 祥谦镇政府以南至高速路口,国道324两侧区域
|
青口镇、尚干镇
| 海峡汽车城和青口镇区:东至镜上村,西至村里村部,南至青口镇区,北至省道203区域
|
四级
| 甘蔗街道
| 3级地以东至坛石山博物馆区域
|
荆溪镇
| 3级地以东至鹰厦铁路区域;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的桐口、古三洲和永丰区域以及文山里软件园区域
|
上街镇
| 大学城3级地以东至闽江,以西至福银高速,以南至马保村部,以北至沙堤村部区域;马保村西至福银高速区域
|
南屿镇
| X117县道两侧;3级地以外柳浪村、流洲村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镇中心区
|
祥谦镇
| 乌龙江大桥至祥谦镇政府国道两侧区域
|
青口镇
| 国道324两侧镜上村区域;青口镇区3级地以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沈海高速区域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
|
五级
| 甘蔗街道
| 陈店湖片区、铁岭工业区和鹰厦铁路以南洽浦村区域
|
荆溪镇
| 鹰厦铁路以东至光明温泉区域和荆溪镇4级地以东至闽江区域
|
上街镇
| 沙堤村4级地以西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两园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商贸物流区:东至泽洋村,西、北至闽江支流,南至南通镇政府
|
祥谦镇、青口镇
| 省道203两侧中院村区域;乌龙江大桥至祥谦镇政府国道两侧4级以外区域;兰圃村部区域;青口镇区4级地以西至福银高速区域;国道324两侧东南汽车厂区域;东西台工业区区域
|
白沙镇
| 4级地以外至白沙南山洋工业区
|
五级
| 鸿尾乡
| 4级地以外至鸿尾园工业区
|
六级
| 竹岐乡、白沙镇、鸿尾乡、甘蔗街道、荆溪镇、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青口镇、尚干镇
| 定级范围内除1、2、3、4、5级地以外的区域
|
级别
| 乡镇
| 分布范围
|
一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区:鹰厦铁路以南,县道115以北,东至昙石山中大道,西至闽侯县政府
|
上街镇
| 上街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道316、旗山大道以东至乌龙江,南至马排村边的河流,北至红峰村边的河流
|
二级
| 甘蔗街道
| 县城新区:1级地以外,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东至坛石山博物馆,西至青岐村口
|
荆溪镇
| 荆溪镇区、文山里、厚屿、梧桐片区:鹰厦铁路以南至闽江,东至文山里软件园,西至绕城高速与县道114交接处
|
上街镇
| 侯官村片区及大学城片区:1级地向西至学府路,向南至大樟溪,向北至鲤鱼洲宾馆
|
南屿镇
| 南屿镇区及两园片区:东至大樟溪,西至芝田村部,南至少管所,北至闽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东至沈海高速,西至闽江支流,南至青口溪东村部,北至尚干镇区
|
三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
| 铁岭工业区、荆溪小城镇建设区、永丰、厚屿、溪下村区域:2级地以外,东至鹰厦铁路,西至洽浦村部,南至闽江,北至铁岭工业区
|
竹岐乡
| 国道316两侧区域
|
上街镇
| 鲤鱼洲宾馆区域,沙堤村2级地以北区域,大学城2级地以西至福银高速区域
|
南屿镇
| 南屿镇2级地以西至旗山脚下区域
|
南通镇
| 南通海峡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商贸物流区域:东至文山村部,西至闽江直流,南至泽苗村部,北至闽江
|
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2级地向东至团结村部,向西至山后村,向南至坊口村,向北至乌龙江大桥
|
四级
| 甘蔗街道
| 陈店湖片区
|
荆溪镇
| 溪下村3级地向南北两侧扩散区域
|
上街镇、南屿镇
| 除1、2、3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
|
南通镇
| 3级地向西至大樟溪区域
|
祥谦镇
| 省道203以北、3级地以东以及兰圃村区域
|
青口镇
| 3级地向南至卜洲村和梅岭村区域
|
四级
| 白沙镇
| 白沙镇区
|
鸿尾乡
| 鸿尾乡镇区、316国道周边奎石村区域
|
五级
| 甘蔗街道、荆溪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
| 除1、2、3、4级地外的其他区域,含:光明温泉、龙祥岛、螺洲大桥互通口区域、东西台工业区
|
竹岐乡
| 3级地以东至闽江区域
|
白沙镇
| 4级地以外至白沙南山洋工业区
|
鸿尾乡
| 4级地以外至鸿尾园工业区
|
六级
| 竹岐乡、白沙镇、鸿尾乡
| 定级范围内除1、2、3、4、5级地以外的区域
|
三、闽侯县基准地价表 土地分类
| 含义
| 用途修正系数
| 比准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备注
|
商服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
| 1
| 商服用地
| 40
| 2.0
| |
其中自持商业用地
| 0.8
| 40
| 2.0
| |
批发市场用地
|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 1
| 40
| 2.0
| |
餐饮用地
|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 0.7
| 40
| 2.0
| |
旅馆用地
| 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用地
| 0.7
| 40
| 2.0
| |
其中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及酒店用地
| 0.5
| 40
| 2.0
| |
商务金融用地
|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 0.8
| 40
| 2.0
| |
其中自持商务金融(办公)用地
| 0.6
| 40
| 2.0
| |
其中文化创意用地(广告、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制作、建筑设计、专业设计等,土地用途确定为商务金融用地,为工业生产配套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土地用途确定为工业用地)
| 0.6
| 40
| 2.0
| |
娱乐用地
|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 0.4
| 4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其中休闲观光农业(娱乐、民俗观光设施或休闲设施)用地
| 0.4
| 40
| 2.0
|
其他商服用地
|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 0.7
| 40
| 2.0
| |
其中会展中心用地(指人们进行物质交流和文化、学术等方面信息交流活动的场所,集展览、会议、商住为一身,通常包含会议、展览和相关附属建筑)
| 0.5
| 4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其中物流业用地(运输型物流、商业仓储物流、陆地港和公路港等综合服务型物流,土地用途确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工业仓储物流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仓储用地)
| 0.7
| 40
| 2.0
|
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 1
| 住宅用地
| 70
| 2.0
| |
其中租赁型商品房用地
| 0.5
| 70
| 2.0
| |
特殊用地
| 宗教用地
|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馆、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 0.5
| 5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殡葬用地
|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 0.7
| 50
| 2.0
| 容积率不作修正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 1
| 工矿仓储用地
| 50
| 1
| |
工矿仓储用地
| 工业用地
|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 1
| 50
| 1
| |
其中可分割转让工业用地
| 1.5
| 50
| 1
| |
采矿用地
|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 1
| 50
| 1
| |
盐田
|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 1
| 50
| 1
| |
仓储用地
|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 1
| 50
| 1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 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
| 50
| 2.0
| |
新闻出版用地
|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 1
| 50
| 2.0
| |
教育用地
|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 0.8
| 50
| 2.0
| |
科研用地
|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0.8
| 50
| 2.0
| |
医疗卫生用地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 0.5
| 50
| 2.0
| |
社会福利用地
|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 0.7
| 50
| 2.0
| |
文化设施用地
|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 0.5
| 5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体育用地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
| 5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公用设施用地
|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 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
| 50
| 1
| |
公园与绿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 1
| 50
| 1
| |
交通运输用地
| 铁路用地
|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 1
| 工矿仓储用地
| 50
| 1
| |
轨道交通用地
| 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 1
| 50
| 1
| |
公路用地
|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 1
| 50
| 1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
| 1
| 50
| 1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 0.5
| 商服用地
| 50
| 2.0
|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
机场用地
|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 1
| 工矿仓储用地
| 50
| 1
| |
港口码头用地
|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 1.2
| 5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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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运输用地
|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 1
| 50
| 1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水工建筑用地
|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 0.8
| 50
| 1
| |
备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可分割销售的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标准深度以内使用路线价,其他各类商服用地使用商服级别价。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容积率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