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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贸·江城花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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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7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关于国贸·江城花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区域规划及空间规划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07 11:18


政策文件: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国贸·江城花园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国贸·江城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经审核,建筑主体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100065号)要求。

因该项目受地铁苏洋站永久排涝工程施工进度影响,项目内部分绿化及地面停车位暂无法施工。2800㎡绿地、代建的20米城市绿化带、环形公交专用道、28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651个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暂无法建设。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地铁苏洋站永久排涝工程预计完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该公司承诺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上述项目建设,申请按现状先行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地铁苏洋站永久排涝泵站规划建设在该地块南侧,现已基本建成,为地上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及附属设施,具体位置详见现场测绘图。

同时,提升小区整体品质,在满足停车位数量及绿化指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景观及停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增加1#、2#、3#、5#楼间景观绿化布置。

2、6#、7#楼与8#楼之间增加人行通道,11#、12#楼与15#、16#楼之间增加人行通道,提升小区内部景观环境及生活休闲空间。

3、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调整:6#楼西北侧14个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S3#楼东侧;5#楼西南侧5个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S3#楼东侧。

4、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调整:2#楼西侧3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楼北侧17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楼南侧7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均调整至S4#楼东侧。

(具体详见附图)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办理告知单精神,我局拟按现状先予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国贸·江城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总平面图、现场测绘图(建筑占地、绿化、停车位略图)、预期绿化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46


附件下载:temp03176.PDF绿化0406.pdf绿化0406-补充未实施-改-Model.pdf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hjh/zxgh/202304/t20230407_45817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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