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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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4:56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榕财资环(指)〔2024〕23号)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榕环保综〔2024〕23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下达我县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353万元。我局结合《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支持项目清单》,并与县财政局协商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后,确定将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353万元下达给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专项用于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荆溪镇、白沙镇、鸿尾乡)建设。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
公示电话:22982923、22982585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zdt/bmdt/202405/t20240516_4825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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