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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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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7 1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征收土地预公告【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政务公开>法规文件>政府文件


2024-06-07 10:35


政策文件: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使用)面积:3.7997公顷。

2、征收(使用)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闽侯县南通镇罗洲村、洲头村、泽苗村、南通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5日由南通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南通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附件:红线图.JPG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fgwj/zfwj/202406/t20240627_48499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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