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工程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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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7:30
政策文件:
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0年9月16日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27553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06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254.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7959.5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159.03平方米;容积率1.055,建筑密度35.89%,绿地率15.01%。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保留已建建筑1#楼、2#楼、3#楼、4#楼、5#楼、出口门卫(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重新规划设计建设6#楼、7#楼、8#楼、9#楼、10#楼、门卫楼。
调整后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27553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92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496.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46832.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3441.81平方米;容积率1.2839,建筑密度43.40%,绿地率10.017%。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3日。公示地点: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附件下载: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调整前总平面图.pdf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调整后总平面图.pdf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hjh/zxgh/202407/t20240710_4857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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