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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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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0 1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关于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区域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9-10 16:09


政策文件: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原项目名为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我局于2024年7月1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400079号)。

  现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普通高中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1550号)中“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办中职学校建成综合高中”等规定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做如下调整:

  1.调整项目名称,由“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更名为“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

  2.将本项目“1#实训楼”更名为“1#综合楼”,平面布局相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示地点: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调整前建筑设计方案.pdf调整后建筑设计方案.pdf调整前总平图.PDF调整后总平图.pdf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hjh/zxgh/202409/t20240910_4890898.htm


主要:部分附件及文件无法直接点击下载,请打开原文地址,在原文地址的页面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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