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鎏鎈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开启左侧

关于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26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关于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区域规划及空间规划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26 10:39


政策文件:
福州蓝泽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蓝泽公司)开发建设的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实用地面积为24608.4㎡,主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3,建筑密度24.34%,绿地率35.01%。

因该项目宗地内东侧和南侧尚未交地,未交地面积共计864.9,影响局部小区绿地、停车位设置。为保障安置群众房屋按时交付,蓝泽公司向我局申请按现状先行予以验收,并承诺待后期交付未交地的土地后,由蓝泽公司按原规划方案补足减少的地上公共停车位及减少的绿化面积并做好相关围墙拆改有关工作。

为优化方案,蓝泽公司申请对小区景观、停车位布局等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优化提升小区绿化及景观品质。优化小区内部道路及绿化布置;室外活动场地由5#楼南侧调整至5#楼北侧。

2、优化调整地上机动车、非机动车位。2#楼南侧、东侧及3#楼东侧的机动车停车位在2#楼、3#楼周边进行微调;同时,为保障安置群众停车需求,在保持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情况下,在中部区间道路两侧设置12辆临时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位置相应进行微调。

3、地下室部分车位标识及车位数量有误,在地下机动车位891辆不变的情况下,原1-4~1-6轴的54-55号机械车位9处机械车位修改为标准车位

4、为满足地下室通风及消防排烟需要,补充设置地下室出地面的送风井、排烟井。

(具体详见附图)

经报县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浦兴新苑”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8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425


附件下载:原审批规划图.pdf现场测绘图.pdf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hjh/zxgh/202304/t20230426_4592305.htm


主要:部分附件及文件无法直接点击下载,请打开原文地址,在原文地址的页面下载即可!!
迩鎏鎈论坛 - 版权声明 1、在发表言论时,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主题所有言论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作者发表,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于迩鎏鎈论坛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帖子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广告、人身攻击等情况时,迩鎏鎈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迩鎏鎈论坛 ( 闽ICP备19021048号 )|站点地图

GMT+8, 2025-8-30 09:27 , Processed in 0.221779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