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鎏鎈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开启左侧

关于《闽侯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20 1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关于《闽侯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解读回应>文字解读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1-20 10:10


政策文件: 查看原文件
我县印发《闽侯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侯政规20236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修正通过)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通告》

、主要内容

《通告》内容包括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禁猎工具和方法、法律责任等5个部分。

(一)禁猎区

闽侯县行政区域内的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含三叠井景区)和十八重溪国家风景名胜区。

(二)禁猎期

2023年11月15日至2028年11月14日。

(三)禁猎对象

禁猎对象为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猎工具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五)其他事项

《通告》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4日。具体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jdhy/zcjd/202312/t20231201_4728373.htm


主要:部分附件及文件无法直接点击下载,请打开原文地址,在原文地址的页面下载即可!!
迩鎏鎈论坛 - 版权声明 1、在发表言论时,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主题所有言论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作者发表,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于迩鎏鎈论坛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帖子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广告、人身攻击等情况时,迩鎏鎈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迩鎏鎈论坛 ( 闽ICP备19021048号 )|站点地图

GMT+8, 2025-8-30 06:44 , Processed in 0.218533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