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总平面规划调整及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工美楼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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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4-16 07:49
政策文件: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位于闽侯县荆溪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7年6月经原闽侯县城乡规划局批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50675.5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7881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1%,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18650.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222.21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因教学需要,向我局申请对原总平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拟对地块东侧未建的综合楼、西北侧未建的D、E学生公寓及西南侧未建的工美楼建筑外轮廓及建筑面积进行调整,新增地块东侧校门门卫一处;同时根据《荆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关于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项目明确指标的说明》对项目征地及实际用地面积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49306.9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4610.9平方米,容积率0.821,建筑密度21.4%,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129049.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021.83平方米。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地点: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工美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工美楼建筑设计方案
附件下载: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及工美楼建筑设计方案.pdf调整前总平图.pdf调整后总平图.pdf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hjh/zxgh/202404/t20240416_4809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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