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鎏鎈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开启左侧

关于闽侯县2024年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22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关于闽侯县2024年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公告


《闽侯县政府网》原文地址: 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部门动态


2024-05-22 17:08


政策文件: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6月24日举行闽侯县2022年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举行,时间半天。

  二、地点:闽侯县商务中心C栋618室。

  三、人员: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公民等。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4年6月23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闽侯县商务中心C栋611室,联系人:陈丁捷,电话:13705932721)。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熟悉闽侯县标定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闽侯县实际情况,对本次闽侯县标定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gzdt/bmdt/202405/t20240522_4828718.htm


主要:部分附件及文件无法直接点击下载,请打开原文地址,在原文地址的页面下载即可!!
迩鎏鎈论坛 - 版权声明 1、在发表言论时,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主题所有言论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作者发表,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于迩鎏鎈论坛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帖子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广告、人身攻击等情况时,迩鎏鎈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迩鎏鎈论坛 ( 闽ICP备19021048号 )|站点地图

GMT+8, 2025-8-28 20:11 , Processed in 3.256226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