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首“战”失败,但经过沟通,承办法官找到了影响纠纷化解的症结,一方面是被告对部分费用存有质疑,另一方面是原告情感上难以接受,不愿意调解。对此,承办法官决定对症下药,提前按照法律规定核算吴某某诉求金额,再次组织调解,对相关费用进行解释说明、释法析理,同时从“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的角度切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的双向疏通下,两人摒弃成见,协商一致,严某某当场赔付全部剩余款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保障权益、矛盾翻篇、延续邻里情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
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为民情怀、坚守法治担当,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润滑剂”作用,用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文稿:立案庭
编辑:范斐娟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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